虚拟币交易所排名推荐

btc交易平台不能提现,BTCTrade人民币提现没到账怎么办

一、BTCTrade人民币提现没到账怎么办

BTCTrade是一个面向全球的比特币交易平台,我们致力于为您提供安全、快捷、稳定的比特币交易。BTCTrade的团队成员主要来自Google、阿里、百度等公司,公司成立之初就获得了创业工场和美国著名的投资人Tim Drapper 100万美金的天使投资,Tim Drapper同时也是百度、Tesla的早期投资人,雄厚的技术和资金实力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BTCTrade交易平台采用了如下技术:

1、银行级SSL安全连接:所有在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都经过128位加密算法加密,确保数据不会被恶意截取.

2、冷存储:所有比特币都存储在离线帐户上,当我们收到您的比特币充值时,它将直接发送至我们的离线帐户。而每一次您的充值地址都是不相同的。这些充值地址将永不会在线,确保您的资金绝对安全.

3、GSLB和分布式服务器:我们采用了分布式集群技术,确保网站永远在线.目前我们正在采购多个数据中心的服务器,在不同的数据中心之间做负载均衡,以确保交易平台的稳定.

4、人民币充值实时到帐:我们支持支付宝、网银、财付通等充值,并且资金实时到帐,让您随时可以实施交易,避免错失良机.

5、比特币充值实时监控和到帐:为了您的交易安全,我们遵循比特币网络的设计原理,在收到6个确认以后,充值即可成功,并且我们提供了实时监控确认数的功能,让您清楚了解比特币充值状态.

6、银行级短信验证:我们参考了银行的安全机制,对所有的转帐、提现涉及资金的操作进行短信验证,确保资金安全.

二、比特币如何提现

你的提现的意思就是,把比特币兑换成现金吧。

如果是这样,去比特币交易平台会比较方面。先在比特币交易平台如比特币中国,中国比特币,btc100,火币网,牛币网(这几个比较知名相对可靠)注册一个账户;注册成功后,里面一般也会有一个比特币地址,将你的比特币发送到这个地址上(收费不收费记不清了,一般不收费);等待一段时间(10分钟左右,可能更少),账号上会显示有比特币;然后在平台上标价卖出,成交后账户上回显示人民币;然后按照平台提示提现即可(从平台提现一般都是收取一定费用),至此完成。

三、GBEX交易所里的USDT怎么提现

GBEX提现需要通过在交易所中交易来实现。你可以前往GBEX交易所,卖掉虚拟币,最后买家打款到用户的账户后,就完成了提现操作。

USDT和其它币种不同,不是只基于一个区块链网络发行的,在BTC,ETH,TRC等网络上都有发行相应的USDT代币,使用最多的还是基于BTC和ETH网络上发行的USDT。不同网络中的USDT是不互通的。也就是说如果用户使用BTC_USDT转账到ETH_USDT那么肯定是不能成功的。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gbex交易所卖钻石交易匹配之后,买家需在2小时之内付款并上传打款凭证确认付款,如若超过2小时内未付款,交易自动取消,钻石退回到卖家账户,系统会按1天/3天/1月封禁买家账号。

gbex交易所卖钻石交易匹配之后,买家付款并上传打款截图,卖家未及时确认发送钻石,系统会在2小时之后自动将交易钻石划分到买家账户,同时额外内扣除卖家交易钻石数量10%的钻石,买家获得一定比例的卖家额外扣除钻石。

gbex交易所卖钻石交易匹配之后,如买家上传虚假交易凭证,卖家提交申诉,此时冻结交易订容单,卖家申诉/联系客服,查实后,确认买家未按要求付款,则交易订单取消,钻石退回到卖家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泰达币

四、以太币在中国能提现吗

不能。

在中国境内虚拟币是没有提现一说的。除数字人民币以外,BTC、ETH等数字货币不是货币,更不是法定货币,只是而是特定的网络虚拟财产。所以数字货币与人民币两者之间不是兑换关系,只是需要通过人民币来进行虚拟商品的买卖,自然就没有提现一说。那么既然是买卖关系,你要卖,就得有人买。最简单的就是你把你的以太币从你的钱包转到我的钱包,然后再根据当前市场的价格(或者我们约定的价格),我再把现金转给你。而这样一套流程就是OTC。

OTC(Over-The-Counter),中文“柜台交易”或“场外交易”,很多平台又叫CtoC交易或法币交易。都是指个人之间的数字货币和法币交易。法币也是法定货币的缩写,是指你手中的人民币,或者美元等真实货币。使用法币购买BTC,ETH,EOS,卖出BTC,ETH,EOS换取法币都要通过场外交易。相对于常见的币币交易,OTC交易是我们挖矿出币离场兑现的必经环节。专门做OTC交易的人,一般叫他们币商。

五、为什么不直接关闭虚拟币交易平台

这个问题问的好,既然加密货币国家法律没允许,那为啥又不直接关闭呢?我个人认为有以下几个理由:

第一,加密货币虽然不是法币,但是是有价值的商品,既然是商品就应该允许买卖和自由交易;

第二,作为一个国家来说,完全有权利做任何操作,可以关闭交易所,可以把所有相关人员甚至绳之以法,但是国家没这么做的原因我猜测是既然区块链技术是一个未来方向,有何理由禁止具有真正区块链技术的主流加密货币呢?

第三,从货币发展规律来说,加密货币非常适合作为新一代的法币,只是不能由个人或者随意组织发型罢了,但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加密货币师祖btc等理应且具备数字黄金的储藏价值。

第四,现在区块链还没推广开来,区块链这个网还没发展到互联网那样规模,但是只要有希望存在,加密货币应该是一个很好的保值和升值类商品存在,同时未来国家具有一套成熟的监管体系的话,完全可以把加密货币交易所纳入真正监管,同时为国家增加税收。

以上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技术上讲,互联网的世界里,国家的边界很难界定。任何一个国家都很难绝对限制和禁止网上的交易。

从法律上讲,任何国家的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一般情况下都没有域外效力,除非全世界所有的国家形成了共识,否则不可能通过行政命令或司法裁决关闭虚拟币交易平台。

从经济学角度看,虚拟货币的价值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各方观点不一,并没有统一的共识。

可以的,中国已经向全世界各国政府发出最后通牒了,勒令全世界各国政府必须在24小时内关闭各国管辖区域内的比特币交易市场,否则后果自负。

国际法条例。任何一个国家不得跑到别人的国家去关停在当地的他国家的服务器!!只要服务器设在境外,中国就无权跑到国外去关停在国外的服务器。

虚拟货币咋了?你为什么想关停它?你就见不得人家在那里边赚钱吗?你是眼红嫉妒恨呐……它也不是真正的货币呀,它也不能代替货币的价值,它也只是一个代号而已。它叫货币它就是真的货币吗?不就是跟股票交易市场是一样的交易吗?你们那么仇恨虚拟货币,啥心态呀?就跟股票刚刚开始一样,你们都是带着偏见无知的心态去看待一个新生事物,视它为洪水猛兽。况且数字货币诞生已经十多年了,它也不是新生的了,它已经是老生的了。十几年的历史都过去了,你们的思维还停留在几十年前的状态!!

最近半年虚拟货币市场的爆发,让很多人将目光和资金都集中在了币圈,而作为一个多年的老韭菜,我也是在离开币圈将近两年的时间后,又再一次回到了这个市场。但是最近市场短短几天又出现了一次近乎腰斩的暴跌,而直接原因之一就是我国对币圈的政策性打压造成的。于是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既然我国不接受虚拟货币,为什么不直接关停这些交易所,让虚拟货币无法交易,从而彻底切断虚拟货币的流通呢?

其实我国并不是没有做过这样的动作。在币圈有一个日子是所有人都知道并且深深记得的日子,那就是2017年9月4日,史称“94事件”。币圈94事件指的是2017年9月4日央行联合七部委全面叫停ICO,定性ICO为非法融资行为,国内交易所也被关闭。看看当年的七部委都是哪些部门吧: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由这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瞬间将币圈几乎判了死刑。于是国内各大交易所也纷纷关闭,转战国外。这就是币圈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关停事件,一夜之间所有交易所无法提币,无法提现,币圈哀嚎一片,大多数人都心如死灰,当然也不乏一些对比特币有信仰的人。看看当时大家的留言评论就知道当时的币圈是多么惨烈了。可是国内关闭了,币圈就真的彻底凉凉了么?事实告诉我们,非但没有凉,反而在两个月后创下当时的历史新高,比特币一度突破2万美金。要知道这是在“94事件”发生仅仅两个多月之后,并且这一高点也是未来三年的高点。

既然之前关了国内所有的交易所,币圈都没有死,那么现在国内已经没有任何一家虚拟货币交易所了,全球几大交易所虽然都是中国人经营的,可是他们的注册、经营、服务器都是在海外,所以,我们国家也没有办法去国外关停他们,只能围堵而已。可是在如今互联网科技这样发达的今天,真的能有办法完全封堵住么?

其实,我想说的是,我们国家对虚拟货币频频重拳出击,一方面是为了让老百姓避免过大的风险,一方面也是为了能让虚拟货币有更好更健康的发展。我相信国家也一定知道堵不如疏的道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国家会发行数字人民币的原因。但是币圈太乱,如果不规范就冒然开启这个市场,那这个市场一定会出大问题的,所以今后,我想国家一定会积极探索币圈的监管规则,而在国家正规监管之下,一定也会有真正属于我们国家自己的交易所。只是这个道路会很长。这一点可以参考外汇保证金业务。虽然全球都在做外汇保证金业务,但是我国并未对普通百姓放开这个市场,但是能永远不开么?显然不可能的。

不可能全部关闭的,因为实在太多了,据统计,数字货币交易所拥有1000家以上或许更多,而且大部分不在国内你怎么关?除非全球国家统一共识关闭,这基本上不可能,美国那边都合法了,想关闭数字货币交易所目前只能关闭设立在国内的,不过也不太可能,欧易、火币、币安在境外都有服务器关了也只是在国内不能用。

而数字货币是一个趋势,是一个建立在互联网上的新兴庞然大物,区块链技术又被称为下一代价值互联网,区块链的应用非常广泛,就目前来看,未来的人工智能、物联网、虚拟现实、政务等都会用到区块链技术,而交易所是数字货币的交易桥梁,你也可以理解为价值通道。

目前国人知道的最火的交易所前三其实都是中国人布局的,赵长鹏、李林、徐明星其中一位我预料到他们在经过这一轮牛市以后,其中一位已经越居中国首富,看看日交易量和手续费和频次就自己去计算。

总之,关闭交易所绝对不可能办到的,因为所有交易所不仅于国内你知晓的,国内你知晓的也只是冰山一角。

既然封堵不了,最后的结果是,要么跟上要么被时代抛弃,就如同比特币,如果能封得,灭得掉,早在2010年它萌芽初期就被灭了。

最后说一句,交易所即使封也只能封国内,国际上其它国家的基本没戏。毕竟这块大蛋糕你不吃,吃的人太多了。

中国已经官方禁止了所有交易平台了啊,全在境外了。但是像coinbase这种美国上市公司你能跑去华尔街关闭?得先把全球平台所在国家打下来[泪奔]

你这个问题问的好搞笑,就好比问,问为什么我们中国不把美元交易取消掉一样,中国大陆早就没有了交易平台,所有的交易服务器在外国都是合法的。唯一现在能做的就是不让中国人使用支付系统而已。在禁止有什么用,越禁止越反弹,自己的钱愿意打给谁那是个人自愿,别人甚至国家法律都无权干涉。投资有风险,虚拟币在中国本来就不合法,所有投资风险自己承担。

万物存在皆合理,虚拟币也一样,关闭不是目的;整顿、使其正规,公平公正的交易场所才是保证公民财产安全的途径。

在金银本位时代不可能会产生如比特币般的虚拟货币,因为各国信用担保和可兑换黄金白银的货币才是具有价值的货币。而比特币数一串数字而已,根本就没有其本身的价值和可兑换等价物。因此,在金本位时期不会产生虚拟货币,更不可能像如今那样一个比特币市值就超过了1万亿美元市值和一枚比特币价格超4万美元的尴尬境地。

可是,在1971年前的美元是跟黄金挂钩,到了取消布雷顿森林体系以后的美元跟黄金脱钩。当时的35美元兑换1盎司黄金,可是50年后却是变成了接近2000美元兑1盎司,50年里美元相对黄金变成超过50倍。其他国家的货币更是贬值的一塌糊涂。从各国信用加黄金挂钩变成了信用薅羊毛的结局。

正所谓物极必反,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虽然没有各国信用担保的一串数字而已。可是却被资本、企业、投资者和兑换者等参与者所认可。这种认可不是想关闭就可以关闭的。只要有少数地方可以通过虚拟货币兑换或者在网络世界里可以自由兑换,那就根本无法杜绝和禁止,最多是期待了制约作用。要想消灭比特币那就要从国家信用货币的金银本位开始,可这已经是一去不复返了。而同样虚拟货币也已经站稳脚步,难以真正地杜绝。一场数字虚拟货币和各国信用货币的战争已经打响,唯有更加收敛地走货币相对保值,以及让各国货币也走向更加便捷的数字化,才能够更好地打击比特币等虚拟抢占市场份额。毒品的危害这么严重,可也还是屡禁不止、难以根治一样的道理!

六、比特币提现会被银行查吗

只要是在提现转账时不出现比特币、BTC、以太坊、加密货币等敏感字眼一般不会被银行查。

1、中国证监会银发〔2013〕289号通知,规定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但是绝大多数比特币交易平台都提供了C2C服务,也就是个人对个人在平台担保下进行交易,即个人在线下转账,卖方在交易平台将加密货币所有权转让给买方。只要是在提现转账时不出现比特币、BTC、以太坊、加密货币等敏感字眼一般不会被银行查。数额过大的交易有可能会有洗钱嫌疑从而引起银行注意,因此不建议单次大量的提现。

2、我国目前没有法律明确禁止比特币,但它的交易受到严格限制。单纯持有比特币不违法,一般只允许个体之间相互交易转让,只是不允许机构向公众出售。另外,比特币等加密货币被少数诈骗分子及非法集资分子利用,作为违法犯罪和洗钱的工具。法律依据:根据中国证监会银发〔2013〕289号通知,我国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认为它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而且规定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

拓展资料

1、持有人将持有的“虚拟货币”免费赠与其他人,94公告、289号文并未予以明确禁止,且289号文界定比特币具有虚拟商品的属性,从法理角度理解,作为虚拟商品的赠与行为应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但受赠方需就免费取得的资产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如未进行纳税申报,则涉嫌偷税漏税行为;

2、持有人以支付人民币的方式在境内买入“虚拟货币”,再通过任何形式卖出提现为外币,或者持有人以支付外币的方式在境外买入“虚拟货币”,再通过任何形式卖出提现为人民币,在上述情况下,无论买入与卖出之间经过多少次币币交易转换,其本质上违反了中国外汇管制相关规定并涉嫌洗钱犯罪;

3、持有人将合法取得的“虚拟货币”,在不涉及洗钱和偷税漏税的情况下,以个人对个人的交易方式转让给其他人,94公告、289号文并未予以明确禁止,但不被政策鼓励;

4、持有人为中国公民,在知情的情况下,将其持有的“虚拟货币”卖出给他人,变相协助他人将资金非法出入境,则同样涉嫌洗钱犯罪,如果他人资金本身为非法所得,则可能涉及更多项犯罪。

(友情提醒: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阅读者据此操作投资,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