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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l比特币交易平台,CME和CBOE的比特币期货交割日是什么时候

一、比特币的发展前景和分析

比特币不同于以往的货币,它完全依托于互联网来进行创造和交易;比特币的独特的技术属性衍生出其超越现在货币的经济属性和文化属性。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件产生的电子货币,比特币相较于现在流通的纸币其最大的特征是去中心化和在网络世界的全球流通,其次是高安全性和高保密性。这些技术属性进一步引申出在经济方面的不会通胀、不被冻结、供给不被人为操作的属性;在文化方面比特币更是被无政府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热捧。比特币的优点被人为夸大,其防通胀与抗通胀的功能经不起推敲。长期来看,比特的前景难与黄金匹敌,最乐观的情况下,其前景是成为局部领域的支付手段;但是中短期来看,比特仍具有炒作和想象空间。此外,比特币在某些敏感领域的使用凸显信息领域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日渐突出。

1.比特币优点被夸大:关于去中心化、无交易费用和防(抗)通胀

诚然,比特币相对于纸币有着各种优点,但这些优点都被过度解读了。首先比特币是一种去中心化的货币,不会与纸币一样有央行控制货币供应影响市值的风险是一个附条件的优点;比特币现在主要持有在大户手中,市场深度不足,当下大户的买卖行为也十分容易影响比特币价格,即使将去中心化这一属性看成是比特币完全成熟时的优点,那么也要加上持有分散化这一先决条件。此外,中心化的和去中心化的在线支付系统在其所暴露的金融风险的程度和类型上有很大区别。

其次,比特币的低交易费用并不是无交易费用,反而由于比特币挖掘难度上升和币值的进一步稳定,相关交易平台对于交易费用的依赖会加大,这必将使交易费用上升。最后比特币交易的保密性也有待商榷,比特币交易的原理使得每一个比特币交易的所有过程储存在每一台机器中,如果有人能够确定一笔交易的真实背景,便可以通过这些数据向下向上查找出所有交易。

相对于其他优点,抗通胀或者具有防通胀属性这一被宣扬的优点最经不起推敲。虽然其供给稳定且根据其算法供给上限被锁定,但是除非全球实现大一统、各国均以比特作为货币,否则其仅仅充当支付手段或者价值贮藏的话,并不能阻止货币超发,正如当前黄金的存在对各国货币的增长无法约束一样。如果比特只能在局部领域(如网络)充当支付手段,则全球或某些国家的通胀仍将传导到使用比特的领域。因此,使用比特具有防止通胀这一功能基本上是不成立的或者说具有极强的假设前提。至于防通胀,即具备价值贮藏功能,则需要其具备类似黄金的属性,但是从现实情况看,比特的本质属性和前景仍难以匹敌黄金,详见下文。

2.比特币前景定位过高

市场上对于比特币的前景的期望一般将他与黄金和美元相比,这种期许相对过高。黄金的认可程度不仅仅在于其天然的物理属性,还在于为各国官方接受,成为储备货币(或者外汇资产的重要配置)。理论上比特币作为电子货币并不具备唯一性和排他性的地位,更难以像黄金那样成为各国央行的官方储备。因此,不宜对比特期望过高。比特作为电子货币具有先发优势,如果在安全性方面得以保障,其最终最乐观的前景是作为局部领域的支付手段。

3.事件性因素引发的炒作和投机需求是本轮比特币上涨的主要原因

信用货币体系下民众对于各国货币信心缺失对经济前景较悲观是本轮比特币上涨的大环境。市场上各大交易商和比特币的衍生市场上商家的炒作加上参与者的投机心理进一步加速其上扬。BTCChina获500万美元投资、伯南克表态等事件是近日暴涨的主要推动因素。

不过,不少大鳄开始入场,大笔买入,在推动比特价格上升到同时也增加了市场风险。前Facebook高管Chamath,已经花了500万美元买比特币,还打算再花1000万。比特币投资信托也在四周内超额完成目标,募集到1500万美元。这些大家的投资在使得比特币进一步上扬的同时集中了比特币的持有,使得个人和机构对于比特币价格的影响加强,市场风险加大。

4.中短期比特仍有较强的炒作空间

尽管我们前面的分析并不看好比特的前景,但是放在1年之内这样一个中短期的时间段来看,比特很可能仍拥有较强的炒作空间。如前分析,比特创造者宣扬比特币的产生不受人为因素操纵,这是迥异各国信用货币之处。我们预计明年主要国家货币政策有可能产生分化,在经济风险释放、传统资产市场遭受重创的情况下,比特币反而具备更好的炒作和想象空间。

5.比特币在某些敏感领域的使用凸显信息领域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日渐突出

美国政府上月初查封了毒品交易网站“丝绸之路”(SilkRoad)。一家名为“暗杀市潮(AssassinationMarket)的众筹网甚至将买凶杀人的买卖也标上了比特币价码。暗杀市场的创始人以KuwabatakeSanjuro为化名,是极端的无政府主义者。无论棱镜门事件,还是比特币在相关敏感领域的使用,都凸显了信息领域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日渐突出。三中全会提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安委将在中国安全战略上扮演重要角色,并从传统的国防、维稳/城市安防拓展到信息安全等新兴领

二、中国比特币交易所还有可能再开吗

可能性较小

在中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制作和发售代币票券。由于代币票券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如果比特币被纳入到“代币票券”中,则比特币在中国的法律前景面临不确定性。

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20号)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通知》称首次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适用范围,对当前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与游戏内的虚拟道具做了区分;同时,通知称,《通知》规定从事相关服务的企业需批准后方可经营。

在中国,部分淘宝的店铺也开始接受了比特币的使用,商家会逐渐增加。

2013年10月,第一本比特币季刊《壹比特》创刊号发行。

2013年10月15日,百度旗下百度加速乐服务宣布支持比特币。

2013年10月26日,BTCMini报道了GBL被黑内幕。

2013年10月31日,著名互联网律师雷腾发文建议《尽快立案调查GBL比特币交易平台关闭》事件,分析了比特币具有的“价值功能”和“使用功能”,比特币应受相关法律管辖。

三、CME和CBOE的比特币期货交割日是什么时候

季月和连续月合约,最后结算时间:

1、CME比特币期货交割日为到期月的最后一个周五,伦敦时间下午4:00。如果遇到节假日则提前一天。

2、CBOE比特币期货交割日为到期月的第三个周五的前两个交易日,芝加哥时间下午2:45。

扩展资料:

比特币的交易骗局:

1、2013年10月底,香港GBL平台携款潜逃,超过2000万人民币资金下落不明。这个交易网站的程序写得非常差,没有使用SSL安全协议,甚至连用户名都是明文存储,一些编程的基本常识他们都没有。GBL依靠经纪人发展新客户的“类传销”模式。

2、2013年10月22日,因看好比特币的行情,东阳市民乔先生在网上搜索比特币交易平台GBL公司,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在该交易平台充值9万元用来买卖“比特币”。2013年10月26日,发现该网络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员不在线,一些正常的交易程序也无法实施,一查才知道该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共被骗9万元。

3、西方经济学界对当前比特币的经济泡沫现象抱有许多担忧。澳大利亚经济学家John Quiggin称比特币为“经济泡沫的最纯粹的例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比特币

四、比特币网上交易平台,平台跑路,报警不受理

要受到法律保护,你应参照如下几个条件,看看是否能全部满足:

1、截止到事件发生之日,该网站是合法运营的;

2、你所进行的比特币交易是合法的,未受法律限制或禁止;

3、你所赚取的利润是得到法律承认的,依法可以获得分配并归你个人所有。

如果上述条件满足,你应当可以就此获得法律保护,将来案件侦破,你应当可以受害人身份要求民事赔偿,但不保证可以全额获偿。

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安机关立案追查的,案件经过多久都仍会受到责任追究;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可能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的,经过5年就不再追究了。可是,法律还有规定,如果在此期间受害人提出控告,有关机关应予立案而未立案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间限制。你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为公安原因未立案,本案依法应不受追诉期间限制,过多久都不会散失追诉效力。

五、遇到比特币交易平台诈骗是通过法律追讨好还是报警好

2013年10月22日,东阳人乔某在网上搜索比特币交易平台gbl公司,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在该交易平台充值9万元用来买卖比特币。10月26日,乔某发现该网络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员不在线,一些正常的交易程序也无法实施,随后向东阳市公安局报案。

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立即着手侦查后发现,遭受损失的远不止乔某一人,专案组民警经过努力,确定了gbl交易平台管理人员身份,并及时实施了追捕,轰动一时的国内首起比特币交易平台诈骗案件告破。

律师分析: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特约研究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张延来律师认为:虚拟货币并不是新概念,q币、网络游戏币等早已经为人们所熟知,然而比特币的出现却再次让人们认识到虚拟货币的威力。与传统的q币等相比,比特币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没有统一的发行机构,比特币的产生完全依赖计算机算法,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到比特币的发行中来。

这就使得比特币的源头是难以追踪的,也正是因为这个特质,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虚拟货币。比特币的匿名性、跨国界性等互联网基因让人们看到未来社会可能会流通的一种新型货币形式,于是对比特币的追捧和使用也在2013年度持续走高。一些外国政府已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在我国,一些网店开始使用比特币交易,北京已经出现接受“比特币”消费的餐厅,国内首个“比特币”投资基金也正在募集当中,雅安地震后壹基金已获得共计65比特币的捐助,市价约5万元人民币。

问题当然会随之而来,洗钱、诈骗、赌博等等相伴而生。本案就是一则打着比特币交易旗号行诈骗之实的典型案件。作为我国首例比特币诈骗案,公安机关也对比特币相关的专业知识进行了深入学习和了解,最终破获了案件。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首先明确比特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地位,同时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央行认为比特币交易存三大风险:较高的投机风险;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违法犯罪分子或组织利用的风险。未来,比特币的前景尚不明朗,尤其在主权国家对货币这种涉及金融秩序和国家安全的领域一定会采取审慎保守的态度,所以社会公众也应当对此提起足够的风险意识。

(友情提醒: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阅读者据此操作投资,风险自担。)